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省经信厅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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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0-12-31
  •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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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1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新型智慧城市是建设数字四川和智慧社会的核心载体,是全省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大科技支撑为主线,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聚焦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四大建设重点,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信息安全体系三大基础保障,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为抓手,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增强城镇居民的获得感,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新智慧。

  (二)建设目标。到2022年,打造30个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商用,数据要素市场初步形成,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和社会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三)加快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加快推动5G商用,打造5G网络融合应用试点示范。推动落实《四川省跨行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合作建设指导意见》,鼓励各地探索5G基站电价补贴。加快IPv6规模部署。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推进新型卫星互联网、窄带物联网(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建设。鼓励城市间合作开展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布局,推动成渝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四)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我省各地清洁能源资源,探索数据中心的整合利用,加快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支持打造绿色数据中心。聚焦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建设,鼓励建设特色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快国家北斗导航服务数据中心四川分中心建设。

  三、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五)完善要素市场基础配置。推进四川省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全省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公共资源交易等基础库,建设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主题库及部门专题库。加强各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探索建立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加快应急、监管、信用等治理领域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鼓励社会机构利用公共开放数据开展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创新。

  (六)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范。制定数据汇聚的接口规范,提高数据资源的复用性和规范性。鼓励市(州)探索数据要素登记确权体系。研究建立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限流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定价标准和规范。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建立数据资源交易子系统,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举办数字四川创新大赛,培育大数据创新应用能力和大数据人才。

  四、大力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七)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4K/8K超高清视频等方面优势,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在白酒、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轻纺等领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试点示范项目,加大对数字化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川酒、川药等龙头平台跨界融合,提升平台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金融等领域平台载体,着力构建平台经济产业生态圈。支持企业捕捉生命健康、应急产业、宅经济、在线消费、智慧物流等商机,推动跨行业跨领域特色园区、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行动,鼓励市(州)争创国家信息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八)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创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工业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鼓励市(州)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打造一批重点行业和典型工业应用场景、跨行业跨区域创新应用模式的样板工程。培育一批面向16个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和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形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典型应用。

  五、构建便捷惠民服务体系

  (九)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以用户服务为中心梳理政府部门办事流程,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建设全省统一网络理政平台,进一步整合部门热线,支持市(州)整合12345、网络问政、网络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热线和平台功能,构建全省网络理政体系,提高网络理政诉求转办效率和质量;加强城市间信息统筹,拓展跨区域服务场景,创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增强市民和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

  (十)推进智慧民生综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建设应用,开展跨区域智能诊疗、远程会诊,打造一批5G+智慧医院示范项目。推进区域内医院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研究制定医疗检测互认制度及规则,探索川渝毗邻地区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提升健康养老助残托幼等信息化服务能力,推动智能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支持智能交互学习和终身学习,提高教育供给满意度,为提供终身教育奠定基础。整合区域内商业、文化、旅游、运动、休闲等公共资源,推动智慧旅游,支持成都打造“智慧绿道”等示范项目,支持便民助商服务模式创新。支持融媒体中心建设,打造媒体融合、链接群众、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强文化艺术市场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数字演艺等文娱活动,扩展文化服务丰富性。

  六、建立高效城市治理体系

  (十一)加强跨区域城市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强化川渝两地智慧城市战略联动、规划衔接、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支持成都利用城市大脑构建智慧城市治理运行体系,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成德眉资城市群同城化关键公共平台建设。加强覆盖园区、企业、社区的网格员队伍建设,打造应急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开展城市运行数据分析,增强城市综合管理的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提高社会诉求“联动回应”能力以及支持城市间危化品等特种行业运输信息共享。开展城市及高速公路交通智能感知、预测、路网协同等应用,提升城市交通系统智能化协同管控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十二)创新开展新型智慧监管。完善我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我省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调用,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鼓励各市州开展“信用+”监管服务场景应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点示范。

  (十三)提升智慧社区治理能力。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养老、托育和病患陪护等便捷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智慧社区服务,探索智慧社区服务新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智慧应用场景,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建设,提升社区安全性、服务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七、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十四)推进生态环境资源数字化管控。加强对水、气、林、土、噪声、气象和辐射等城市生态环境资源数据的实时采集、共享、分析、研判和预警,建设生态环境数据中台,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推动智慧气象数据与城市运行应用联通,打造城市间环境数据联动体系,提升气象精准监测预警能力。

  (十五)打造互联网+节能减排。推广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促进能源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能源生产消费的智能化体系、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与能源系统协同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

  (十六)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灾害预警精细化、精准化,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鼓励面向社会提供高精度位置和定位服务,提升精准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十七)推进公共安全大数据建设。加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行业的智能感知系统和城市感知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公共安全大数据感知采集体系。依托四川政法大数据平台搭建全省统一的公共安全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安全数据共享及融合处理。加快智慧政法配套建设,提升对公共安全隐患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打造典型、特色应用,不断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十八)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和管理服务。探索动态防御等新技术在网络安全漏洞发现、重大事件预警等方面的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应急协同处置和快速恢复能力。提高重要数字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构建安全的网络服务环境,构筑可控的运行安全服务体系,建设重大公共安全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

  (十九)落实大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安全态势感知与监管平台,构建数据安全协同监管体系。加快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密码服务等数据安全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对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与评估,建设面向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流动的安全评估体系,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系统。落实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知识技能宣传普及。

  九、政策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组织保障体系,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机制,加强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领域分类别指导基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立新型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对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等进行论证指导。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市(州)制定并用好各类政策工具,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创新,切实解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痛点。发挥政府现有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本地化培养力度,开通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完善医疗、住房、子女就学等相关优惠措施。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鼓励各级各类人才为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建立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人才库,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梯队。

  (二十二)完善标准规范。遵循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评价体系标准,加强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做好与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应用安全测试体系,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基础资源复用标准,减少重复建设。构建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的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安全、数据保护和数据脱敏使用等法规制度。

  (二十三)强化宣传交流合作。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经验做法、工匠和产品目录。举办不同层次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汇聚各方合力,促进全社会广泛深入参与,营造和培育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浓厚氛围。

   

  四川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http://jx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jd/1791635.shtml

审核: 杨永彬   责任编辑: 廖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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