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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省经信厅     发布时间:2020-12-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川数字经济办〔2020〕3号),为帮助理解掌握文件精神,从以下四个部分对文件进行解读:一是文件出台背景,二是总体要求,三是重点任务,四是如何贯彻落实。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基于怎样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层面的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各市(州)也纷纷建立了市级层面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分层分级负责组织这项战略任务的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决定》要求,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项目责任分工方案》,方案一共涵盖27大项127项任务分工,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第103项任务“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从2008年底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初期,各地从本地建设需求出发,重点解决了信息基础设施从物理分散到物理集中的问题。但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前期建设相对分散和无序的矛盾逐步突出出来。2015年12月中央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就智慧城市的发展作出了明确指示,提出智慧城市应该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由此全国智慧城市进入到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新阶段,新型智慧城市逐步成为国家落实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抉择。《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新型智慧城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提出“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国家信息化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分级分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任务。《“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新型智慧城市作为十二大优先行动计划之一,从实施层面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和关键环节。全省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城乡治理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施,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成绩。与第一轮智慧城市建设相比,这一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更强调“四新”:

  一是目标新。强调以城乡一体、人与自然一体的“绿色协调”发展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长远目标;

  二是内涵新。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内涵,探索破解公共服务均等化命题的新模式;

  三是原则新。强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始终坚持“开放、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四是方法新。强调充分发挥建设试点、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我省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常住人口837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79%;各地环境类型多样,地域差异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充分。这些省情实际,决定了全省城乡基层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必须紧密结合各地实情,始终围绕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这一着力点,始终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作为工作重心,持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基于以上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有效指导以各市(州)和县(市、区)为主体的全省各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我省亟需出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指导层面的文件。编制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座谈、媒体征集等形式,搜集、汇总、分析相关行业和各市(州)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设想和需求,在总结分析我省智慧城市发展基础上,借鉴国内先进省份做法,广泛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在综合社会公众和专家咨询论证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大科技支撑为主线,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力争到2022年,打造30个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模化商用,数据要素市场初步形成,产业数字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和社会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新智慧。

  突出“一个宗旨”。以“优政、惠民、兴业”为宗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度融合,为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贯穿“一条主线”。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智慧政府、智慧社会、数字经济,统筹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实现三个“更高”: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高质量助力我省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坚持因城施策、融合共享、协同发展、多元参与、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的原则,提升基层现代治理能力,推动形成特色引领的新型城市产业生态圈。

  (三)《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指导意见》聚焦惠民服务、城市治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四大建设重点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信息安全建设三大基础保障,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实施7大重点任务、17项子任务,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一是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泛在连接的信息通信网络设施,构建高效协同的新型数据基础设施。

  二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进数据资源汇聚,加快数据资源流通,创新数据融合应用。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智能制造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引领服务业数字化发展。

  四是构建便捷惠民服务体系。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智慧民生综合应用。

  五是建立高效城市治理体系。加强跨区域城市综合管理,创新开展新型智慧监管,提升智慧社区治理能力。

  六是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推进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打造互联网+节能减排,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

  七是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落实大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服务能力。

  (四)《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因新型智慧城市涉及面广,对跨层级、跨部门的协调要求高,为保障《指导意见》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现,破解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在切实贯彻落实现有政策措施的前提下,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标准规范、强化宣传交流合作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围绕《指导意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在附件中列出了责任分工方案,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全省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接下来,我省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各部门,指导各市(州)等开展《指导意见》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媒体加大对《指导意见》的宣传力度。把握《指导意见》重点,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出台务实举措,加强对《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加快建设。

    http://jx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17916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