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整治六项专项行市级牵头部门督促指导东区回头看回头查和常态化开展情况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7-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1年7月8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项专项行动市级牵头部门对东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抽查了东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54户中的6户企业。东区各牵头部门、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和银江镇政府参加。
市级牵头部门认真检查了攀枝花市恒骏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金杰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魁善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金宇钛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帆开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旭永工贸有限公司等6户在册企业的整治情况,要求东区各牵头部门和银江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随后,在园区园管会会议室专项召开东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交流会,六项专项行动市级牵头部门分别指导东区六项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按职责常态化开展好“六项专项行动”,加大专项排查整治力度,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西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攀枝花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落实好“网格长”工作责任制度,督促网格督察员切实履职,加大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加强信息报送,确保西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运行效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督促指导,加大六项专项排查整治力度,拉网式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不留死角,要做到心中有数,杜绝“自己排查没问题,别人检查就发现问题”的现象。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质量、安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精准排查和甄别“散乱污”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依法依规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严格落实“网格长”工作责任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做好我市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