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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6-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经信(经科)局、钒钛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职务类别

  1.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详见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评审市级部门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的材料种类及数量

  (一)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附件1)。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1份、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4.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5.任现职称以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只需复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竹湖园劳动大厦601>盖章的验印登记页)。

  6.业绩贡献公示结果材料。按照《关于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攀职改办〔2007〕23号)要求,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或单独出具业绩贡献公示情况及结果材料。

  7.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8.本系列或行业要求的各类达标证书等材料各1份。

  9.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10.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1.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代表作1-2篇,各1份(论文为打印件一份,本人签名;学术报告、文章、著作等为复印件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2.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14.证明(只限事业单位)1份(附件3)。

  15.申报人单位出据违纪违规情况说明。

  (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申报材料

  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初级职称的,由攀枝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定,需提供以下初定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附件4)。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执业准入要求的,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任现职称以来《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只需复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竹湖园劳动大厦601>盖章的验印登记页)。

  6.个人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函)、年度考核材料。

  7.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各1份。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填写的项目必须齐全、字迹工整,内容真实可靠。

  2.申报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和签署意见,填写《攀枝花市工程系列202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附件5),并按照表格内容样式填写,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复印件使用A4纸张。

  4.申报材料统一按照顺序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6)。

  四、材料审核要求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内签署意见。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内签署意见,并将评审材料送评委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评审费(含答辩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2.申报时间: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提供申报材料。

  3.企事业单位所属地在米易县、盐边县的初、中级申报人员在所属地参加评审;企事业单位所属地在东区、西区和仁和区的初级申报人员在所属地参加评审。

  4.攀钢集团、十九冶集团、攀煤集团等中央在川单位,省属企业、钢城集团等不在参加评审范围内。

  5.攀枝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炳草岗大街2号市政府办公楼634,联系人:秦枫力,电话:0812- 3336514)。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证明.doc

            附件4: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x

            附件5:攀枝花市工程系列2023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6:材料清单.xls

           附件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日          

审核: 樊建   责任编辑: 秦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