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大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4-04-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攀经信〔2020〕6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对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一)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依法生产经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企业法人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
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六)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
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七)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
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八)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不低于150万元。
(九)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
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十)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
求。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资料报送。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表》(附件1)、编制《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报告》(附件2)及提供相关附件,按属地原则,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5月4日前报送各县(区)经信部门、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科发局初审。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经信部门、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科发局负责进行审查并在《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于5月6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我局,并附各企业《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八份。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信部门、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科发局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认真核实企业的申报资格,对企业定性指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联系人:杞 靖,联系电话:3333340)
附件:1.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申报表
2.攀枝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报告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