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综合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6-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至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571202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厦B栋13楼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监督管理科 魏波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5日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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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问题8:资源循环利用落空。攀枝花市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超10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2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市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不力,钛产业资源回用长期存在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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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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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大钛资源回收利用力度,努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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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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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12月底前,开展全市钛产业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督促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2.2024年12月底前,对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开展梳理核查,建立工业固废利用企业(项目)台账,定期调度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固废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3.2025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为提高工业固废利用率提供政策支撑。 4.2025年6月底前,培育、招引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至少建成1家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50万吨以上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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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督促全市钛产业企业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 2.已建立工业固废利用企业(项目)台账和协调解决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存在困难和问题管理台账 3.已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 4.培育钢城集团为固废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已建成钢城集团环业冶金渣巴关河高炉渣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西渣场高炉渣综合利用环保及升级改造项目,共480万吨工业固废处理能力。2024年新建成兑泰科技年处理50万吨尾矿固废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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