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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综合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6-06-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日至6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571202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厦B13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监督管理科 魏波

 

附件: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62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整改任务

问题15.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弄虚作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仁和区迤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攀枝花市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园区企业将污水接入排污管网。仁和区工作不深不细,以园区企业污水全部循环利用,于2024年1月申请销号。督察发现,园区内多家企业生活污水并未循环利用,甚至偷偷排放。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在职员工约880人,是园区人数最多的企业,建有2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均已长期停运,进水池建有暗管,绕过处理设施后直接用于冲洗高炉渣,属间接排污。兴鼎钛业有限公司长期闲置一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私自在雨水涵管上打孔,将生活污水直接外排。

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促进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

整改措施

1.2024年4月底前,完成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兴鼎钛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核查,依法依归处理。

2.2024年4月底前,督促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拆除故障应急溢流管,加强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督促兴鼎钛业有限公司及侧墙孔洞封堵,新安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

3.2024年7月底前,按需完成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曝气管、一级沉淀池斜板、三相电源空压机、中央控制电脑等设备改造工作。

4.2024年11月底前,落实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营运主体,做好污水处理厂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5.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满足污水处理厂最低负荷条件下,运行并且达标排放。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仁和生态环境局核查未发现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2024年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攀枝花市兴鼎钛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兴鼎钛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2.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将故障应急溢流管进行拆除,并常态化加强了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攀枝花市兴鼎钛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安装一台1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将侧墙上的孔洞完全封堵,并对原设备进行了更新。

3.2024年7月完成一资园区污水处理厂曝气管、一级沉淀池斜板、三相电源空压机、中央控制电脑等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4.2024年7月,南山管委会先行委托攀枝花市明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进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2025年3月正式委托攀枝花市明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2024年9月,完成了《资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9月完成《资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并按规定在仁和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5.2024年12月24日,南山管委会组织环保专家,依据《资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第一阶段废水初步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出水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相关环保设施及配套设施)第一阶段废水通过验收小组初步验收。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2500立方米每吨,(最低运行负荷处理水量为1500立方米每吨)。目前,资园区所有入园企业应收已收的污水量约为80-120m3/t,水量仅能维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转,达不到污水处理系统长期正常运行条件。若长期在现有水量下低负荷运行,可能对设施设备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带来安全风险。

 
审核: 综合监督管理科   责任编辑: 综合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