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综合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11-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571202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厦B栋13楼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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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攀枝花市落实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矿山矿企尾矿库风险隐患突出,回采作业不规范。攀枝花杰迪矿业未完善安全手续,未建设截洪设施,也未分层作业,于2024年1月在原干堆场回采尾砂,回采量已达5.74万吨。盐边二滩矿业尾矿库回采应于2022年11月完成,2023年12月仍在作业,未按要求恢复原始地貌、复植复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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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东区政府、盐边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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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消除回采作业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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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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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底前,完成杰迪矿业安全“三同时”手续,完成对现场已开挖裸露尾砂的覆土、复绿处置工作,修建完善截洪设施;完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企业若恢复回采作业,将严格督促企业按照设计分层回采作业。 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盐边二滩矿业尾矿库回采作业及销号工作;尾矿库销号后依法依规开展尾矿库生态修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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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完善杰迪矿业安全“三同时”手续,对现场已开挖裸露尾砂进行了覆土、复绿,已修建完善截洪设施。2024年7月23日,已完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盐边县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盐边县二滩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回采闭库工程进行现场验收,2024年11 月19日,在盐边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对尾矿库销号进行公告。企业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对尾矿库进行了复植复绿,已完成生态修复。 |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