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十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5-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十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公示
根据《攀枝花市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核,现将刘星同志人才分类认定情况予以公示:
刘星,男,汉族,1995年8月生,现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符合第5类高层次人才类别。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0812-3304290)、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18081716016)反映。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