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综合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11-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5712021;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厦B栋13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监督科 魏波。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 11 月 17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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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问题6: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擅自扩大产能。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产能扩大125%;先力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80组,增加钛中矿年产能2万吨。瑞达水泥核准日产能为2500吨,应配套建设直径4米、装机功率375千瓦的回转窑,但实际建设直径4.3米、装机功率400千瓦的回转窑,日产能增长至3200吨、增幅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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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东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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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备案项目管理,从严要求项目建设与备案内容相一致,严禁项目批小建大杜绝企业超产能生产,确保企业在批复允许范围内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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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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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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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的312组螺旋机组,已全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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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