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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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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全市烧结砖瓦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8-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核查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完成销号情况,防止整改问题反弹,810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带队对攀枝花市宏鑫煤矸石砖厂、攀枝花市兴光永红建材厂、攀枝花市混撒拉砖厂进行烧结砖瓦行业专项督导检查仁和区经科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用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了宏鑫煤矸石砖厂产能置换后炉窑设备拆除情况,攀枝花市兴光永红建材厂、攀枝花市混撒拉砖厂错峰生产执行、产能置换手续完善、防汛抗旱防范措施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货运源头管理等工作情况。

督导组要求,一是补齐完善相关手续。产能置换后各企业要自觉补齐完善备案、环评、节能、安评等手续,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在新手续未补齐前,不得按照置换后的产能组织生产,严禁超产能生产。二是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政策。要严格执行烧结砖瓦企业错峰生产相关政策,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150天、秋冬季错峰生产不少于90天。针对未完成错峰生产天数的企业,要加大错峰生产执行力度,补齐未完成的错峰生产天数。三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当前正值防汛抗旱工作关键时期,要紧盯山洪地灾点、临崖临边等重点区域,动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里,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四是要加强货运源头安全管理。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装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场、站,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8月10日,督导组调研攀枝花市混撒拉砖厂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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