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科
来源:攀编办〔2021〕58号 发布时间:2021-12-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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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科主要职责是: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编制信息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推进产业数字化,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工作。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指导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和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组织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执法检查,对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收取本行政区域内的频率占用费。对本市无线电监测站进行管理指导。承担国防信息动员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