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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来源:攀编发〔2019〕50 号     发布时间:2021-03-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二)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

  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医药行业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二、关于机构调整

  (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市非公经济发展局牌子。

  (二)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牵头贯彻落实有关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设置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军民融合办日常事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办的统筹协调。

  (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

  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绩效管理和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工业化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承办产业政策确认工作。承担市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综合科。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研究起草工业经济“五年”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年度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和县(区)工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承担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经济运行科。 分析、监测电力、煤炭、成品油、铁路运输、天然气等行业运行情况,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的综合平衡、紧急调度和铁路运输综合协调,牵头负责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资源、直购电和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5.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 园区科)。 牵头贯彻落实有关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孵化器、标准厂房等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推动多层次多方面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打造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创新创造、现代服务等特色“园中园”。支持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搭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提供公共服务。

  6.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科。 负责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全市工业和工业性技改投资规模意见。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转报和日常监管工作。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工业企业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计划、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专项并监督实施,在规定权限内组织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

  7.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工业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工作。指导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重点用能、用水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的政策措施。指导节能节水、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低碳经济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8.企业科。 统筹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大企业大集团、 “小巨人·成长型企业”的培育推进和小微企业升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创业平台建设,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负责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承担市地企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的日常工作。

  9.非公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编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负责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年度非公有制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承担市非公经济发展局、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日常工作。

  10.行业管理一科。 负责冶金、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食品、有色金属、医药等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生产能力布局的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负责行业准入申报工作,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贯彻执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

  11.行业管理二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

  依法查处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的违规批发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牵头负责食盐应急供应工作。牵头负责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情况收集、汇总和分析。统筹抓好局防汛、地质灾害防治、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县(区)经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2.信息化科。 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编制信息化、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无线电管理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两化融合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指导工控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组织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执法检查,对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收取本行政区域内的频率占用费。对本市无线电监测站进行管理指导。

  13.产业推进科。 梳理全市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左右端发展情况,研究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引进的重大工业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和信息支撑。收集市外与攀枝花产业关联度较大的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行业领军企业、招商目标企业等情况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协调、配合开展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特别是攀西经济区协同发展相关工作。

  协调、配合做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政策研究、落实工作。协调市内主要经济服务部门以及重点生产性服务企业、服务机构,共同做好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服务工作。

  14.人事科(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才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优势产业人才培养推进,指导企业的人才培训、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关于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 45 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 3 名,机关党委书记 1 名,总经济师 1 名。科级领导职数 26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实配不超过 15 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8 名。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2号(攀枝花市政府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