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重大项目科 发布时间:2024-09-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181号)文件要求,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局
2024年9月4日
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预算项目旨在通过专项资金的精准投入,推动优势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制造强省。项目立项依据为《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主要内容涵盖重点产业化和技术改造、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园区建设、优质企业培育等多个方面。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3〕28号)要求,由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各县(区)经信部门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先由县(区)经信部门先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手续等内容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统一上报。
2023年,攀枝花市获得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3561万元。其中,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212万元,包含项目补助4项、资金1612万元,定向财力转移支付60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450万元,技改前期经费150万元);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349万元,包含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797万元,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297万元,市场开拓活动资金55万元,单项冠军产品200万元。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承担项目资金管理与调度职能职责,负责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分配,督促县区经信部门、项目单位按要求合理、高效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问题;跟踪和记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状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财资〔2020〕12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拨付使用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攀枝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是促进地区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做优做大、提升企业产品产量质量等。项目支持方向包括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及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园区产业配套项目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活动、开展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直接项目资金。由攀枝花市财政局收到省级财政部门下达文件后直接安排至项目单位所在县(区)财政,由县(区)财政进行资金拨付。
表1 攀枝花市2023年直接项目资金情况
序号 |
县(区) |
企业 |
项目资金类型 |
批次 |
资金 |
执行 情况 |
1 |
东区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补助资金 |
第一批 |
111 |
已下达 |
2 |
东区 |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
攀钢钒能源集控中心项目补助资金 |
第一批 |
1000 |
已下达 |
3 |
仁和区 |
攀枝花美斯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仁和区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补助资金 |
第一批 |
301 |
已下达 |
4 |
米易县 |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
闪蒸连续结晶工艺制备钛白粉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补助资金 |
第一批 |
200 |
已下达 |
5 |
东区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项冠军企业) |
先进材料优质企业培育发展项目奖补资金 |
第二批 |
200 |
已下达 |
2.二次分配项目资金。省级财政切块资金文件下达后,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口产业科室按照省级下达的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同时履行属地集体决策程序后分配资金。
(1)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45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的方案》,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及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拟安排资金400万元;支持用于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活动,拟安排资金50万元。经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加权计算等程序,具体分配结果如下表,其中,分配剩余73万元资金进行结转,下一步用于支持企业市场开拓和技术改造工作。
表2 攀枝花市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情况
序号 |
县(区) |
企业 |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
执行情况 |
1 |
盐边县 |
攀乡食品有限公司 |
盐边特色农产品加工扩能提质项目(技改) |
50.16万元 |
已下达 |
2 |
盐边县 |
四喜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桑果深加工项目 |
100万元 |
已下达 |
3. |
米易县 |
攀枝花市迷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包装饮用水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 |
76.84万元 |
已下达 |
4 |
仁和区 |
攀香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攀枝花特色果蔬物流、分选包装及深加工项目 |
100万元 |
已下达 |
(2)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797万元。按照年度内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完成投资、园区新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上企业数量、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新增税收作为计分指标,每项计分指标按20%的权重,对全市3个申报园区的贡献率进行计分,给予安排资金分配。计分指标为负增长的,该项不得分且扣减相应额度资金,扣减的额度按比例加给对该项指标有贡献的园区。3个申报园区管委会对其提供的相关数据真实性负责。
经项目征集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及公示等程序,加权计算取整后,安排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46万元、盐边县钒钛产业开发区131万元、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2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3个申报园区产业配套项目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297万元。该笔资金包含示范车辆奖励167万元、加氢基础设施奖励73万元、示范技术奖励57万元。
示范车辆奖励资金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2023年攀枝花市共购置49吨氢燃料电池重卡物流车12辆。其中,攀枝花市渡口低碳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购置7辆,支持奖励资金97.42万元;盐边县钒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置5辆,支持奖励资金69.58万元。
加氢基础设施奖励用于配套加氢站的建设运营,2023年攀枝花市建成并申报奖励的加氢站1座,为格里坪加氢综合能源站,其运营主体为四川能投攀枝花氢能有限公司,2023年加氢基础设施奖励73万元全部分配给该企业。
示范技术奖励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攀枝花市2023年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全部为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车辆,购车投入、八大零部件完全一致,所以示范技术奖励平均分配。其中,渡口新能源公司示范技术7辆新能源汽车奖励33.25万元,盐边钒钛投资集团5辆新能源汽车奖励23.75万元。
(4)市场开拓活动资金55万元。经与财政部门会商后,制定《2023年市场开拓活动资金分配方案》,市场开拓活动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系列市场开拓活动。
根据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第三季)、天府云销平台门店注册、钒钛产业发展成果展三项重点考核工作结果对55万元资金进行分配。其中,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工作牵头部门,分配活动资金25万元;剩余30万元按照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第三季)考核结果权重50%,天府云销平台门店注册考核结果权重20%,钒钛产业发展成果展考核结果权重30%分配。
表3 攀枝花市2023年市场开拓活动资金情况
序号 |
单位 |
安排资金 |
执行情况 |
1 |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5 |
已下达 |
2 |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5.16 |
已下达 |
3 |
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3.85 |
已下达 |
4 |
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5.25 |
已下达 |
5 |
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4.99 |
已下达 |
6 |
盐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5.17 |
已下达 |
7 |
钒钛高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
5.58 |
已下达 |
(5)技改前期经费150万元。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216号),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经费用于省本级和各市(州)开展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由于2023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项目招引、项目调度、项目推进、竣工验收等工作经费支出较多,经与财政部门会商后,该笔资金不再二次分配至县(区)经信部门,由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作为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经费使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攀枝花市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单位、县(区)、市级层面三级开展。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的2023年第一批和第二批资金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区域项目特点,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项目单位)》三级指标。
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均为省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督促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后续项目储备。绩效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3个部分,其中一、二级指标为固定指标,三级指标根据攀枝花实际情况分为促进企业做优做大、提升企业产品产量等具体绩效目标。县(区)组织项目单位对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2212万元涉及8家项目单位、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1349万元涉及13家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技改前期工作经费、市场开拓活动资金(安排至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25万元)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全面评估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检视资源使用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确保实施资金项目顺利完成和实现原定目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项目资金申报及分配情况。
预设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了申报和分配?
评价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分配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预设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
评价重点:通过对比预算与实际使用情况,评估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预设问题: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健全?
评价重点:检查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4.项目实施准备情况。
预设问题:项目在实施前是否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
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制定了明确的资金分配方式和方案。
5.项目效益情况。
预设问题:项目完成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益?
评价重点:从促进产业发展、提升生产效率等方面评估项目的效益。
(三)评价选点。
项目绩效评价选点采取全覆盖方式,对攀枝花市范围内获得2023年度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钒钛高新区及市本级单位开展自评工作。
(四)评价方法。
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采用项目单位、县(区)、市级逐级开展,共同推进方式进行,分阶段组织实施。县(区)经信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填报《自评表》,及时汇总项目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形成县(区)自评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县(区)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正式文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五)评价组织。
市级评价组成员由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资金和项目工作副局长担任组长,重大项目科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科室2名同志及资金分配科(室)经办人员任组员。组长负责绩效评价整体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组员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资金分配科(室)负责对县(区)经信部门、项目单位相应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进行指导。
县级评价组由各县(区)经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所实施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要求,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产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评级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在申报、核查、评审、验收等环节受到严格监管。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在管资金、项目、政策的同时负责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市级层面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100%,个别县(区)拨付项目单位资金正在走上会审议程序,影响拨付时间。评级指标分值18分,自评得分15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到位,市级层面专项资金均已及时拨付县(区)财政,同时督促县(区)加快资金拨付。评级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7分。
4.项目结果。已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达到设定目标。评级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实施项目与产业支持政策符合;项目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的成长性有促进作用,支持对象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及招商拓展能力得到提升;项目的实施对相关企业(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有提升作用。评级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2.民生保障。项目的实施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项目对象精准、标准合理、群众满意度>90%。评级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3.基础设施。所实施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合规合法有效。评级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4.行政运转。进行了有效的绩效分析,项目资金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评级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攀枝花园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成果显著,2023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营业收入达444.12亿元,超预期目标(350亿元)94.12亿元。评级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总体评分为95分,实施项目情况良好,后续项目储备工作良好,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区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个别三级指标存在目标模糊、缺乏量化指标或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情况,难以准确衡量项目的实际成效,也无法为项目的优化和改进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项目执行过程管理不严格。个别专项预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监督不力或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出现项目质量不达标、成本超支等问题。
(三)项目绩效自评机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单位在进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时,缺乏完善的自评机制或自评标准不统一导致自评结果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难以客观反映项目的实际绩效情况。
六、改进建议
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定,确保目标明确、量化,为项目的优化和改进提供明确的指导。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计划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