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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年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贯彻落实(攀办发〔2018〕94 号)情况、公开我市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中创新性举措等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为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自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一、概述

  2018年,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推动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实施意见》、《信息公开要点》等文件有关规定,大力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市经信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20条次,按照端口报送情况,其中局内门户网站307条次,向市级部门(市政府、市纪委、市电子政务办)推荐政务信息433条次,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约稿信息16条,约稿采用信息6条,微信平台发布政务信息248条,其它类20条。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有16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经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经信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仍存在不及时的现象。我委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定期维护,重要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四、2018年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牵头5件人大建议、14件提案办理答复和全年办理工作总结均已挂网公示。

  五、创新性举措情况

  2018年,我局依托新媒体平台,强化互联网信息宣传渠道,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攀枝花经信”微信公众号强化政务信息宣传,2018年我局共计推送涉及攀枝花市工业经济动态信息248条,订阅我局公众号472人次,平均月增加订阅人数20人,同2017年对比订阅人数增加300%,平均头条信息阅读人次50-100人,全年信息阅读量总计20142次。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