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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治物资保障的建议》(第15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库。2021年以来,共计储备医药品种194个,包括中药、耗材、消杀类、防护类、药品,基本可以保障全市应急状态下的用药需求。在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储备呼吸机等医疗设备40余种,在危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2022年12月初国家疫情管控政策调整后,攀枝花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全市各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用药紧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紧急向省应急指挥部上报了药品紧缺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人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了对接,协调到位布洛芬、连花清瘟、抗感颗粒、小儿止咳糖浆等紧缺医药物资近6万盒,有效缓解各大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二)强化应急物资生产动员和转产能力建设。支持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医用氧改造项目、钢企欣宇化工次氯酸钠消毒液生产配套项目、鑫利中药饮片精深加工项目、午跃科技年产2万辆轮椅生产线加工项目等企业实施扩能改造,保障应急状态下的医用氧、消毒液、口罩、轮椅以及中药饮片生产保供。尤其是攀钢梅塞尔医用氧改造项目在2022年12月疫情突发紧张情况下,24小时不间断生产,同时优化供给保障能力,优先保供全市医疗机构需求,为拯救危重症人群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优化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制度。一是动态优化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目录,从战略保障、宏观调控、应对急需等物资储备的需求出发,对应急物资储备进行科学合理规划,按照便于市场轮换,有效期较长的原则制定医药储备计划目录。二是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制度配套,根据供求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健全对物资的需求分析,完善储备制度,提升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的有效性,用好全省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应急预警及应对措施等,保障突发疫情情况下的防治物资需要。三是加大对应急医药储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开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账管理和核算。

  二、实施动态监测

  (一)加强药品市场监测。按照省、市关于做好重点药品市场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启动了新冠治疗药品日报监测,对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两家重点药品流通企业,“三类”药品(解热镇痛类、止咳类、感冒类)21个品种进行了重点监测,并将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纳入商务部重点监测药品流通企业,动态监测新冠治疗药品每日进货、消耗以及库存情况,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药品市场供求情况,切实摸清药品底数,更好为药品保供工作提供决策支撑。加强药品市场供需对接,向药品流通企业转发了《新冠预防与治疗相关药品地方品种推荐目录(第一版)》,指导企业加强产销对接,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对当前紧缺药品采储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创新配送方式,尽力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居民理性购药、按需购药、科学用药,避免盲目囤药。

  (二)加强医疗机构监测。对医疗卫生机构防疫物资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填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行周报制度或日报制度(目前实行日报制度),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消耗量大或库存量低的物资及时了解情况,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可能出现的物资紧缺情况进行提前预警,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在提供物资保障的基础上,最大程度避免浪费。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督查指导。组织开展医用物资应急调度演练,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采取定期监测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医疗卫生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重要医用物资储备管理要求、物资储备数量以及信息报送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执法。围绕新冠病毒防治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进货渠道、冷链保障、储运管理、处方药销售、信息展示和追溯等为重点内容并开展专项检查。全市执法人员2023年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516家次,检查医疗机构567家次,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点(含临时接种点)56家。

  (三)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买商品赠药品、违规信息展示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查办药品案72件,罚没款19.08万元,其中查处有疫情防控药品类案5件,网络销售类案3件,查处经营使用劣药案18件,无证经营药品案1件,对相关违法行为严厉整改,后续将继续严格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执法监管,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治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1日        

审核: 办公室   责任编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