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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6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标准,明确氢气管理归类为能源亦或是危化品规定,指导部门监管”的建议

  我市一直以来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国家、省级层面确定氢气的能源属性,参照现行天然气管理审批加氢站。2024年3月,省政府印发《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在化工园区外探索开展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2024年4月以来,经济和信息化厅多次就《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提出“在国家新出台更明确的规定前,电解水制氢的储存、运输、加装、使用等,暂时按照现行天然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我市出台的《攀枝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将氢气作为燃料或能源按照燃气管理,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时作为危险化学品管理”。

  二、关于“出台制氢、制氢加氢一体化站项目实施松绑政策”的建议

  2024年3月,经济和信息化厅就《四川省化工生产项目入园指引》征求意见,其中第八条提出“依法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但符合5个条件之一的除外”,5个条件中第三条为“利用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我局正在积极跟进汇报,推动《入园指引》尽快印发,届时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将不受化工园区范围限制。

  三、关于“制定气(液)氢的输运标准制度,指导氢气输运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建议

  当前,氢气储存输送已出台现行国家标准3个,包括《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2部分:金属材料与氢环境相容性试验方法》《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3部分:金属材料氢脆敏感度试验方法》等。目前,国内正在开展大规模输氢试点示范,2023年4月,中国石油宁夏宁东天然气掺氢管道示范平台实现397公里长的天然气管道中掺氢比例达到24%。中石化“西氢东送”工程已经启动,后续将针对大规模管道输氢建立相关标准体系,我市也将推动东方电气用好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道输氢中试平台研发试验成果,主动参与管道输氢相关标准体系的制定。

  四、关于“制定气(液)氢加氢站、制加氢一体站、氢液化工厂审批、建设、监管标准体系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经出台《攀枝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加氢站审批管理,并明确了加氢站规划建设、审批流程、运营管理、监管职责等,正在加紧研究建立加氢综合能源站联合管理、综合执法机制,下一步还将根据即将实施的制加氢一体站、液氢应用示范区项目,逐步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支撑氢能产业发展。同时还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级层面参照河北、吉林等省份,出台《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生产、储存、运输、充装、使用等各个环节(含液氢)安全、应急管理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1日       

审核: 办公室   责任编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