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0号建议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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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申报设立省级工业园区的建议》(第0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米易白马工业园区设立省级工业园区和纳入国家开发区目录问题”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开发区须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每个县(区)的省级开发区及其管理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家、区块数不超过3块,面积不超过10平方千米,且工业营业收入应占所在县(区)工业营业收入的40%以上。若申请扩区的,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需在申报前3年均高于全省省级开发区平均水平,且拟扩区的区域原则上应控制在发展方向区内,与开发区原核准区域集中连片,扩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千米。
按现行政策,省级开发区的设立与国家开发区目录调整工作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国家仅公布2006年、2018年两个版本的开发区目录,新一轮开发区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尚未启动,设立省级开发区的政策窗口期尚不明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照省级园区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评价、工业园区“亩均论英雄”评价,指导园区以规划为导引,加大产业引导培育,加快园区高标准建设,积极组织申报,推动园区提档升级。
二、关于“支持将米易白马工业园区作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板块,纳入‘一区多园’管理问题”的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到2021年底,已将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入到钒钛高新区托管范围。下一步,将稳步推进米易白马工业园区、西区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纳入到钒钛高新区托管范围,实现全市工业园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
三、关于“支持米易园区内企业享受水电优惠、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问题”的建议
我市积极推动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建设,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延续水电消纳电价政策方面,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已就相关情况逐级向上争取汇报,争取更多惠企惠园政策支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经济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