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十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园区科 发布时间:2021-09-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代表:
各位代表《关于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申报设立为省级特色工业园区的建议》(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3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5+1”重点特色园区申报条件要求问题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5+1”重点特色园区三年发展计划>备选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30号)要求,推荐原则第一条是“属于合规园区。拟推荐园区(含“园中园”)应当在现有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范围内,规划符合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四至界限清晰。”。目前,米易白马工业园区尚未纳入现有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范围内,不满足“5+1”重点特色园区申报条件。
二、攀枝花“5+1”重点特色园区情况
目前,攀枝花有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等“5+1”重点特色园区。
三、积极组织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申报 “5+1”重点特色园区”
我局积极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沟通汇报,待省厅相关申报文件下发后,积极组织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申报“5+1”重点特色园区。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攀枝花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