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部署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监管工作
来源:技改科 发布时间:2019-04-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3月19日上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光主受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昱冰同志委托,主持召开了局系统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经济运行局、各大企业分管领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9年3月12日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对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监管工作作了安排。蔡永光副局长对进一步加强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
一、转变观念,狠抓落实。加强工业发展资金监管是经信系统职责所在,要从原来“重申报、轻监管”的观念转变过来,既重视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更要重视项目资金监管,观念转变了,项目资金监管就更有底气。
二、创新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方法。在项目申报阶段一是县(区)、钒钛高新区经信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禁讲故事项目上报争取资金,严防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二是环评、安评批复等核心要件要完善,确保上报项目合法合规;三是要防止重复多头申报,项目初审前,除项目业主单位出具不多头中报的承诺函外,还要向同级发改、科技等部门去函,确认同一项目在其他部门的申报情况,避免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方面。一是必须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审计、验收实行全过程归档,若干年后可查;二是要邀请同级财政部门一起,建立资金共管账户,对上级财政资金实施有效监管,切实做到风险可控;三是资金项目必须落实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责任,做到“用钱必要有效、无效必问责”;四是要压实业主项目业主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项目的建设主体,也是责任主体,按项目申报资金时承诺的时限把项目建好,把项目资金管理好、规范使用好,企业责无旁贷,这个主体责任要给企业压实。五是要明确资金项目监管内容,包括项目必备前期手续,项目实施形象进度与申报承诺进度对比,如项目出现实施主体变更、建设延期超过一年以上、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要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级上报申请调整或收回资金,特别说明的是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调整权限在经济和信息化厅,市、县区(园区)及大企业均无权擅自调整。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要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收回项目资金。六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从要我申报改变为我要申报,从要我验收改变为我要验收,同时也要给企业说清楚,不按申报资金时承诺的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完成并验收的,要收回资金,并3-5年内限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七是必须按资金拨付要求,实行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机制,预留不低于30%的资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予以核拨;八是县区、钒钛园区经信部门要将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纳入县区领导联系、推进重大工业项目的内容,争取县区领导对资金项目监管更多的支持。
三、必须坚守廉政底线。一是凡是被查实存在不廉洁行为的资金项目,必须立即收回资金,经信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守住底线、守住清白,要一心为公,构建清亲政商关系;二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项目申报、现场核查情况要即时公开,台账要对环评、安评批复进行核实,投资实物量、形象进度逐月更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月上报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三是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在项目申报、现场核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发现市经信局人员包括市经信局聘请的专家有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情况,请立即向市经信局党组、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