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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四川省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

来源:省经信厅     发布时间:2020-02-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月3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就“十条措施”的相关内容,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一、“十条措施”出台背景是什么?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汹涌来袭,由于事发突然,又赶上春节长假,当前一线医护人员防护品需求难以满足,广大群众更是纷纷反映“一罩难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物资就是保障。面对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呼声,研究出台“十条措施”十分必要,将有利于激励支持省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条措施”有哪些支持政策?

       “十条措施”聚焦激励企业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从财政补助、税费减免、融资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明确“实打实”的支持措施。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将紧缺、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主要涵盖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领域。

      二是聚焦难点问题。为帮助企业克服当前生产中面临的用工缺乏、成本上升、原材料供应不足、物流运输紧张等困难问题,尽快稳产满产,“十条措施”明确,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给予财政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产品的增值税、所得税予以减免或财政全额补助,对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

      三是抢抓产能扩张。面对当前省内疫情防控物资产能不足的问题,“十条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产扩能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对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对生产企业注册疫情防控所需产品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免除;疫情防控新产品研发上市后,按研发投入额的50%给予奖励。

      四是“一对一”加大帮扶。加强重点企业专人专班服务,“十条措施”明确,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扩产。

       三、将如何抓好“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统筹协调、精准发力,进一步落实好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各项要求,抓好支持企业生产“十条措施”落地落实,千方百计做好保障工作。

      一是帮助企业尽快满负荷生产。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和企业需要政府协助的各种工作,落实用工、融资、税收等扶持政策,强化物流运输保障,首先确保企业稳产达产。

      二是加快企业技改扩能。认真落实技改扩能、转产、新产品研发等激励政策,协助企业购买口罩机和运输设备,尽快扩大产能,增加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三是优化物资调度。优化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制度,优先保障医疗和防疫等一线需求,同时加快日常防护口罩生产,尽快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http://jx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15188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