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就落实整改“点天灯”问题约谈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行管科 发布时间:2019-12-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化工”)长期存在磷炉尾气直排燃烧(俗称“点天灯”)情况。《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川长江办〔2019〕4号)对川投化工磷炉尾气直排燃烧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攀枝花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现场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攀环整改办发〔2019〕13号)明确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黄磷电炉尾气点天灯排放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我市黄磷生产企业“点天灯”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落实好我局督导责任,2019年11月15日下午,胡昱冰局长就黄磷电炉尾气长期点天灯排放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了川投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总工程师张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蔡永光、行业管理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参加了约谈会。
胡昱冰局长向川投化工负责人传达了《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川长江办〔2019〕4号)以及《攀枝花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现场核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攀环整改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川化工要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底完成黄磷尾气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节能环保项目主要设备购置和主体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黄磷电炉尾气建设黄磷尾气利用副产品生产线项目;川投化工要高度重视“点天灯”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责任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瞒报虚报、假装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责。约谈会上,四川省川投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按要求进行整改事宜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