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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来源:综合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8-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序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科室

1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定工业污染控制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与化工科

2

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局各科室

3

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工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动工业技改和节能减排。

政策法规与产业规划科,材料工业科,重大项目科,综合监督管理科

4

负责组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与新兴产业科

5

负责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和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资源综合利用与化工科

6

指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材料工业科,资源综合利用与化工科,重大项目科

7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园区污水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园区污水处理等公共配套设施运行。指导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

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园区科),经济运行科

8

负责工业源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替代和推广。负责督导检查加油站、储油库、油罐等重点领域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资源综合利用与化工科,经济运行科

9

负责推动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材料工业科,综合监督管理科,资源综合利用与化工科

10

按照《攀枝花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

综合监督管理科

11

组织协调通信企业为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信息化科

12

督促通信企业以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信息化科

13

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

经济运行科

14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局各科室

审核: 办公室   责任编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