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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企业与非公经济科     发布时间:2023-0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本行业中小企业进行申报,市科技局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进行申报。(一季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至少组织5户企业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至少组织3户企业申报,市商务局至少组织10户企业申报,市科技局至少组织10户企业申报)

  (二)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中小企业申报。

  (三)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中小企业申报的初审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培育平台于2月28日关闭。

  (二)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属地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推荐报告等纸质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定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监测分析,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中小企业队伍,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总体发展质量。

  联系人:彭源源    联系电话:3340363

  附件: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pdf

  

   攀枝花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