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上报“双公示”信用信息暨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相关工作的函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11-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暨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攀发改财信〔2022〕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现在“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两项行政许可“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权限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我局不再提供相关信息,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