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新兴产业科
来源:攀编办〔2021〕58号 发布时间:2021-12-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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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新兴产业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新能源电池、氢能、太阳能、风能、水能、酒业、医药、轻工、纺织等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生产能力布局的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产业链培育建设,提出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准入申报。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组织申报“省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